商标转让材料签字盖章规范要求

      因为商标转让材料签字或者盖章不符合规范要求,导致转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屡见不鲜,因此越来越多需要转让和受让商标的朋友,都会提前了解在转让材料上签字或者盖章到底要注意哪些问题?又要按照什么规范要求进行操作?马上就会详细的介绍。

  一、使用统一制式的商标转让申请书

 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规定中,能看到关于商标转让申请书的具体要求,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在商标局注册大厅或者官网获取统一制式的《转让/移转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,不可自行使用来源不明或者商标局不认可的转让申请书。标准制式的商标转让申请书会包含转让人名称、转让人地址、受让人名称、受让人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人、电话、商标申请号/注册号、是否共有商标等内容,转让方和受让方填写时大致看一遍,确认内容没有任何问题再开始填写,需要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、有效,尤其是商标注册号、双方地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
  二、签字盖章的核心要求

  商标转让申请书、经公证的商标转让协议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都需要签字盖章,要注意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执行这个要求,不能只有某一方的签字盖章,企业除了盖戳公章以外,还要选择一位法人签名,而自然人或者个体户则由本人进行签字,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为签字,即便是委托专业机构办理商标转让事宜,专业的代理机构也会联系转让方和受让方,在商标转让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。

  另外签字和盖章以后,还需要检查是否存在涂改、模糊之类的问题,部分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可能会通过涂改、模糊的方式企图蒙混过关,这是被严厉禁止的行为,商标局审核时会优先确认材料签字盖章有无问题,发现涂改模糊问题肯定会驳回申请。

  三、有问题及时修改

  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无意涂改、模糊签字盖章,却由于某些原因造成这类问题,可以重新填写或者加盖校正章,不过重新填写新的材料再签字盖章,才是更加稳妥的处理方式。除此以外,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商标转让申请书落款处加盖的公司公章‌不能是法人章,否则会被视为无效,自然人只需签字即可,不要在落款处盖戳私章。

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材料签字盖章规范要求的详细介绍了,如果企业已经注销或者合并,不能继续使用原转让人签章的情况下,根据目前的规定,可以提供清算报告、公证书、裁定书再加盖相关机构印章的方式进行处理。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问题,或者不能解决的难题,可以联系专业代理机构进行解决。